在中國使用文件(包括中國內地、香港或澳門),如授權委托書、聲明書、同意書,翻譯公證文件必需經三級認證,即由安大略省國際公證人周紀華律師公證(見證當事人簽名)簽名及蓋章後,經安大略省政府部門及中國領事館認證。
在中國內地、澳門使用的文件可以中文作出,由當地律師或根據當地有關部門要求出具。在香港使用的文件由香港的律師出具,可以是英文或中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