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
加拿大結婚
- 結婚年齡:男方年滿18周歲,女方年滿16周歲
- 加國公民:護照或公民證
加國永久居民:護照、楓葉卡
非加國公民/居民:護照、來加簽證 - 雙方均無配偶
從未結婚:直接在City Hall / Civic Centre 辦理申請排期結婚
喪偶一方:前配偶死亡證明,境外文件需附英文翻譯
離婚一方: - 加國離婚證書原件 Divorce Certificate
- 境外離婚需先向安省注冊總署申請再結婚許可:
- 結婚雙方簽署的申請表 Marriage Licence Application
- Statement of Sole Responsibility for each Divorce
- 周紀華律師出具的海外離婚法律意見書
- 境外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證原件及英文翻譯原件
- 自行安排2位見證人
中國結婚
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,在中國結婚登記條件:
- 結婚年齡:男方年滿22周歲,女方年滿20周歲
- 男女雙方自願結婚
- 雙方均無配偶 (從未結婚、喪偶、離婚):單身聲明(單身證)*
- 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關系
單身聲明(單身證)*:
- 護照
- 公民證或楓葉卡
- 離婚證及其翻譯
- 前配偶死亡證及其翻譯
注:單身聲明(單身證)需經安省政府及中國領事館認證後才能在中國使用,經認證之日起,有效期為六個月。如單身聲明(單身證)失效後再重辦,要退回原件給中國領事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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