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術移民
技術移民評分標准
加拿大移民部移民法案實施細則,目前的及格分數線定為67分。
|
1. 教育
|
1. (25分) |
最高25分 |
|
2. 語言 第一語言:英語(最高16分) |
最高16分 |
最高24分 |
|
3. 工作經歷 - 一年相關技術工作經歷 |
(15分) |
最高21分 |
|
4. 就業安排 - 經HRSDC核准的加拿大工作職位 (AEO) |
|
最高10分 |
|
5. 年齡
|
(10分) |
最高10分 |
6. 適應能力
|
1. (3-5分) |
最高10分 |
申請處理地
- 加拿大境外申請(原居地)
- 加拿大境外申請(有合法居留身份地)
- 加拿大境外申請(如有加拿大一年以上合法居留身份,並持有較長期美國簽證者,可向駐美國之加拿大領事館申請)
資格
- 達到語言測試要求 以及
- 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或
- 獲得HRSDC批核的就業安排
加拿大經驗類別移民
概述
• 具備加拿大 ( 近期 ) 工作經驗者
資格
1. 在加拿大全職工作至少兩年的外國勞工
2. 在加拿大院校畢業生 ( 已在加拿大院校至少學習了兩年 ) 並擁有至少一年的加拿大工作經驗
3. 正在加拿大工作時或離開加拿大的工作一年以內提出申請
4. 工作經驗是指管理方面的工作、專業工作或技術型工作
5. 提供語言測試結果並達到要求分數
申請處理地
• 加拿大駐美國 Buffalo 的領事館(居于加拿大境內的申請人)
• 加拿大境外申請 – 原居地或有合法居留身份地(居于加拿大境外的申請人)
受理時間
• 平均爲 11 個月




